净水设备检测是用水效率标识的简称。与家用电器上所贴的“能效标识”类似,水效标识用来表示用水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性能指标,目的是引导用户和消费者选择高效的节水产品。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水效标识管理办法》,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作为水效标识制度实施的依据和基础,未来将依据该标准对净水机实施水效标识,企业通过粘贴水效标识认证,自我声明反渗透净水机的水效等级和主要用水指标,接受市场和消费者监督。通过水效标识制度的实施,必将有效提升水效标准的执行效果。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要求有关企业获得产品水效检测报告,按照产品水效检测报告和水效标准确定的水效等级,采用相应的水效标识。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办法》做出规定,企业可以利用自身的检测资源,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水效检测并出具报告。目前,很多生产企业自身具备水效指标的检测能力,因此实施成本很低。
企业自有检验检测实验室应当依据相关产品水效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和要求进行检测,如实出具产品净水设备检测报告。
备案单元划分说明:
1)型号不同,形成冲洗机能的关键部件包括陶瓷结构、进水阀、排水阀、隐藏式水箱,以及智能坐便器的机能部件都相同的可视为一个备案单元,形成冲洗机能的关键部件不同不能作为一个单元扩展备案。
2)智能坐便器的机能部件主要包括加热器、控制器、清洗器、电磁阀,型号不同,以上机能部件相同可作为一个单元扩展备案。
3)坑距不同的型号,主检型号应该选取大坑距的进行备案,另外的坑距型号进行扩展备案。
4)坐便器陶瓷体相同,一款配普通盖板,一款配智能盖板,形成两个型号的坐便器,这种情况不能作为一个备案单元,搭配智能盖板成为一个新的型号就作为智能坐便器备案,两个型号分开备案,不能扩展。